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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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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2014/11/20 9:09:51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其中土方工程除外,工程施工预计投资额约2亿元,监理费约为决算价格的1%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同的缺陷修复阶段监理及协调工作等。
4、施工地点:华中闽台产业新城。  
5、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缺陷责任期满终止,预计监理服务期为3年。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工程监理经验。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
4、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资格预审会议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2014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压证上岗。
(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下午4:30时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197055557。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二、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27日下午4:30时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前支付 。
3、本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方 式:0713—6088218
监 督 部 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方 式:0713—6088015
日       期: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