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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团风小学学生食堂及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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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团风小学学生食堂及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4/8 9:45:56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团风小学学生食堂及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预计投资约8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小学校内;
4、开工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建筑类叁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
4、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资格预审会议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2014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报名方式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为500.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2、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定为七家之内(含七家),如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时,根据招标人的申请,经县政府同意,依据黄冈市资格预审办法,进行招标。由招标人择优选取三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剩余四家在其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产生。
3、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按照正式投标人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团风小学学生食堂及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七、其它事项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团风小学学生食堂及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中标单位负责完成项目施工现场需拆迁的协调处理工作,其补偿费用由招标人协商支付。
6. 投标人必须做出关于完成项目施工现场需拆迁的协调处理工作的承诺。
八、固定网员资格审查的相关说明
1、对于团风县境内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如果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已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2014年度招标采购网固定网员的投标企业,可不再编制资格预查申请文件,但需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2、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包括:
1)、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记载表。(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
2)、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
3)、固定格式投标承诺书
4)、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信息备案表》原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
5)、拟派项目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造价师(含预算员、造价员)证原件。(注:必须是已登记年度备案的建造师及造价师名单之中的人员)。
6)、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近三年的业绩证明及登记表。
7)、以上1-6项原件为资格审查时的必要合格条件,若违反了必要合格条件之一,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团风小学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方 式:0713—6088218 (何珊)          
日       期: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