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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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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

来源:黄冈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5/13 15:32:50      点击:
4月9日,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让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一是明确了公开范围。《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法律法规信息、政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相关主体信息等信息必须公开。
二是指定了发布媒介。《办法》规定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招投标网)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介,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政务信息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三是细化了公开内容。《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法律法规信息、政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相关主体信息公开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招标公告内容: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地点、数量、技术要求、项目性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
四是突出了诚信信息。《办法》对市场主体资质、资格、信用、从业资格人员情况、企业业绩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信息公开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