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
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
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浠水县教育局就其所需的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D[2017]XJ0710
三、采购内容:平板式集热器、储热水箱、控制柜、集热循环泵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15日历天
六、服务地点: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内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承包商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6、供应商应是合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供应商应提供本采购项目所有产品、备品、备件的质检报告;
8、在“信用中国”官网无不良或失信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
2、报名地点: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销售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
(4)本采购项目所有产品、备品、备件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及报价时的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十一、保证金:报名时现场交纳人民币1000元投标保证金,询价评议后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十二、询价评议时间:供应商的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应于2017年7月13
日上午9时 (北京时间)前带好身份证原件及采购项目的预算书(加盖公章)到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现场报价(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询价成交原则: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名及以上合格的供应商,取报价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杨颜
联系电话: 13409959334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13-4790999
综合监管部门: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4267165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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