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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兰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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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兰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10/30 14:04:09      点击:

浠水县兰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7102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浠发改投资[2016]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监理服务费为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兰溪镇鲢鱼尾村。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为14#、16a#、17#、18#、20#、21#楼6栋房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参数以实际图纸为准),建筑总面积约30000㎡。计划投资约3615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以开工令为准);

2.3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施工中标价的1%;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职称;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7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 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03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领取。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75969) 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 日上午9:00 时。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浠水县兰溪镇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3117094118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713-8904593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