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律制度
来源:本站 2014/4/30 9:01:37 点击: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内部监督管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自律制度。
1、不利用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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