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丁麻路与翟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1/17 17:00:16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丁麻路与翟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浠水县丁麻路与翟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通讯管道、交通工程。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拟派的建造师(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1.5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23:59时前均可报名。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22日23:59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 ,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23:59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网上注册、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事指南,(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9:00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成交通知书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固定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理和施工五大员)实行5000.00 元/人次扣款,并记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47号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886403738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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