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遴选公告
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工程复核单位遴选公告
受省国土整治局委托,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拟对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遴选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800.00公顷,投资规模1759.31万元,工程复核费预算金额9.78万元;
2、遴选实施单位: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本次遴选委托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二)工作内容
工程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新增耕地面积、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及内业档案资料等,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采取施工过程复核与竣工验收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程复核。具体复核方式和工作内容必须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5〕152号)规定要求。
(三)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投资
(四)成果要求
工程复核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须要求提交项目工程复核成果及报告。
二、遴选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遴选对象资格及要求
1、参加本次遴选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工程复核单位(以报名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2、参加遴选单位不得与项目原施工单位及其他参与该项目的中介机构有隶属关系。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报名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报名人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皆视为有效,证实无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次遴选)。
5、拟参与项目人员名单,所有项目拟派人员必须在省厅备案单位人员库内,本次参与遴选的工程复核单位应拟派工程复核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2人,计量人员2人。
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和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遴选。
(二)遴选申请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复核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公司简介、书面申请;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拟参与项目人员详细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检测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均应提供原件审查,现场审查后即退还,并提供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胶印装订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标明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顺序号及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三)遴选单位报名
1、报名地点: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老办公楼4楼)。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遴选报名的单位,请法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将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它形式报名。
拟参加遴选的单位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沙洋监狱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沙洋监狱管理局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
三、遴选
(一)遴选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3日上午9:30,在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进行遴选,随机抽签确定项目工程复核单位。
参加遴选的申请单位自愿参加现场遴选,如未参加现场遴选则视为认可遴选结果。
(二) 遴选方式和程序
报名时审查合格的单位进入遴选程序,遴选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1、参加遴选的人员
沙洋监狱管理局纪检监察处、沙洋监狱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沙洋监狱管理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合格的自愿参加的工程复核等单位相关人员。
2、遴选的规则:设置抽签球箱后,由沙洋监狱管理局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检验抽签器具并全程监督。
(1)遴选号球装箱,由沙洋监狱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标有企业名称且加盖招标人印章的纸条装入号球内,再将号球全部放进抽签箱内。
(2)中标单位的遴选抽签。由沙洋监狱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抽签箱内抽出第一个号球,对应的单位即确认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抽出的第二个号球对应的单位即确认为备选单位。
(3)确认遴选结果。参加现场遴选的人员在抽签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4)遴选结果公示。遴选摇号过程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遴选结果将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其他有关事项
1、遴选摇号过程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将列入省国土整治局黑名单。
2、经遴选确定的相关中介机构在遴选公示期结束后主动与沙洋监狱管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取得联系,及时签定相关合同并报省国土整治局备案。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有权为该项目在备选单位中依次递补中选单位。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并且中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的相关业务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我局投标。
4、拟参与项目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因各项目工程复核开展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各报名单位根据自身人员力量慎重确定拟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确保能及时按业主单位时间安排完成工程复核工作。个别参与项目人员因特殊原因必须发生变更的,须书面报经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同意。
5、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724-85911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靖女士 电话:13636123833 0713-4790999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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