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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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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8/4/14 9:32:02      点击:

浠水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JY2018041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项目已由冈水农[2017]1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县部分已种植猕猴桃的基地,设计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4万亩,其中低压水管道灌溉面积7990亩,喷灌灌溉面积650亩,滴灌灌溉面积1400亩。

(1)整治塘堰60口,单口容积:0.37-2.21万立方米,总容积62.47万立方米;

(2)新建灌溉泵占据23座,总装机容量359KW;

(3)新建集水池16处,总容积1600立方米;

(4)新建灌溉管道总长68.830KM。滴灌带554.54KM。其中新建低压管道水管道79条,总长24.119KM;新建喷灌PE管道总长36.438KM,新建滴灌PE管道总长18.273KM,滴灌带554.54KM。

(5)新建量水计量设施39处。

2.2本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约14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2.3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计划投资约670万元(以实际最高限价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第二标段:计划投资约630万元(以实际最高限价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各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两个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单位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5工程质量要求大道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1.5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1.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1.7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7如发现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7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免费领取。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

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11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

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12

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只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四套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留作存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00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根据本章第6.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7.5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身份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3号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42058 联系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日期: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