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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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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10/15 9:49:13      点击:
1、团风县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内容:预计投资约100万元。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包括团风县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及院内硬化工程及护坡、围墙、土方工程)。
(3)施工地点:团风县花园铺村。
(4)开工日期:2013年11月,工期为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
投标申请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建筑类或市政类叁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4、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6、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下午4:30止。
 7、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8、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9、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6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