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珠绿色产业园用水兰溪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明珠绿色产业园用水兰溪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XSJY20171122002
一、招标概况
新明珠绿色产业园用水兰溪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2月12日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年12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浠水县水电工程处 |
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 |
阳新县鑫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47397.97 |
703565.92 |
749497.20 |
最高限价(元) |
750000.00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45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084 |
(鄂)JZ安许证字[2008]004435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33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岑学华 水利 二级建造师 鄂242131326962 |
邓光明 水利 二级建造师 鄂242131323595 |
刘元高 水利 二级建造师 鄂242070809164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 13 日至2017年12月 15 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3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420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713-4790999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联系人:程军
电话(传真):0713-426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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