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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6-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第五标段)第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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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6-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第五标段)第三次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7/14 15:01:24      点击:

浠水县2016-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勘察

设计(第五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性整合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1.1万亩;

2.2项目地点位于清泉镇夏凉村等村,面积5000亩,竹瓦镇朱店村等村6000亩,招标控制价为82.5万元。

2.3服务周期:60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有设计成果。

2.4招标范围:浠水县2016-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及测量、设计并形成设计成果和施工阶段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2.5成果要求: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勘察及测量、设计等,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成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及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且变更幅度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1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有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提供2016年年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为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至少拟派不少于5名相关执业注册人员(规划、勘察、工程设计、测绘、预算编制等相关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3.1.5已在浠水县2016-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1.6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 20日23:59时止。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免费下载。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52804

截止时间为:20178月 7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 8日上午9时3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原件必须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代表亲自送达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13-4267871

2017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