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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长港东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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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长港东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7/28 17:51:25      点击: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长港东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长港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浠水县散花镇滨江新区,对长港东段散花洲工业园公路涵至五一港汇入口长约3.5公里的刚到进行综合治理、采取箱涵、明渠护砌等整治措施。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3工程拟派的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1.6投标人如为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1.8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1.9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水利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5 年7月27日至 2015 年8月7日23:59时止。

5.2.领取地点:网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00 元。(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15947系统虚拟账号)截止时间为:2015 年8月7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58199:00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本项目全部完工后,由甲方分三次向乙方付清工程款:(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40%,(2)第一次支付之日之次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70%,(3)第二次支付日之次年的对应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经审计部门审定结算价的100%。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3号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13-4242058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