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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水利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黄冈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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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水利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黄冈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

来源: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9/10 8:53:05      点击:

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黄冈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

   《黄冈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适用于市级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市级监管项目施工单项合同在200万元以内且总投资在500万元以内的,可要求投标人为黄冈市内注册的企业。监理、设备采购及水利信息化施工评标标准仍按省原标准执行。

 

 

                                                       黄   冈   市   水   利    局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4日  

 

黄冈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九部(委、局)令第56号,2007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建管〔2009〕629号,2009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标准。

    评标标准由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它评标因素4个分项组成,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6分,项目管理机构7分,投标报价80分,市场信用信誉因素7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B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j—评标基准价下降比例值,其值为0、0.25%、0.5%、0.75%、1%、1.25%、1.5%等7个值的任意之一,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在监督人和其他投标人监督下,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1、施工组织设计(0~6分)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1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条件、施工导流(如需要)、料场的选择与开采(如需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工厂设施(如需要)、施工总布置、施工总进度及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所需内容,且内容完整、编制水平高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辅助生产设施布置、临时用地等文字说明清楚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1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工程特点及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全面的得0.4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4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之间施工次序符合工程实际的得0.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3分之间得分。

    ③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中的施工流程、施工工艺符合相关施工规程和规范的得0.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3分之间得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1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具体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的检验以及工程验收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4)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0~0.5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资源配置、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预案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0.5分)

    环境保护管理资源配置合理、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技术措施可行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1分)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标注清楚,各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计算说明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资源配备计划(0~1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合理的得0.2分,否则得0分。

    ②劳动力安排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0.2分,否则得0分。

    ③主要材料用量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0.2分,否则得0分。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0.2分,否则得0分。

    ⑤有施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措施的得0.2分,否则得0分。

    2、项目管理机构(0~7分)

    (1)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业绩(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签发的日期为准,下同)担任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可视为证明材料,下同)项目经理的得2分。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得1分。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得0.5分。

    ④具有中级以下技术职称或无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得0分。

   (2)项目经理获奖(0~1分)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国家级、省级(不限于水利部门)优秀项目经理奖励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0~1分)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签发的日期为准)参与过类似工程工作(以业主的证明为准)的得1分,否则得0分。

    (4)其他主要人员(0~1分)

    工程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0~1分)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各不少于22天,且完全保证服从工程施工需要,并有违约处罚(每少1天,愿按1000元及以上进行处罚)承诺的得1分,否则得0分。

    (6)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承诺(0~1分)

    有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承诺,且有相应经济处罚措施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投标报价(0~80分)

  (1)投标报价得分(0~75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B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3……n)。

    C—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2)造价工程师的印章与资格证书(0~2分)

    投标报价表上盖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印章,并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否则得0分。

    (3)投标报价的一致性(0~1分)

    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的单价完全一致时得1分(每一处不一致扣0.5分)。

    (4)投标报价的合理性(0~2分)

    单价分析表中,单价均在合理范围内的,得2分。每出现一处单价明显偏高或偏低,扣0.5分。

    采用单价承包方式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修改后,投标单价未随之调整的,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市场信用信誉(上限7分)

    (1)市场信用(0~1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认定为AA级及以上的得1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认定为A级的得0.5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认定为BBB(B)级及以下的得0分。

    若同时具备,以低等级为标准认定。

    (2)获得奖励(0~1分)

    ①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级(如大禹奖、鲁班奖)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

    ②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五年获得省级(如江汉杯、楚天杯)优质工程奖的得0.5分。

    ③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五年没有获得以上奖的得0分。

    (3)质量体系认证(0~1分)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4)重合同守信用证书(0~1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相关行业协会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②近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相关行业协会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③近三年没有获得本款①或②规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0分。

    (5)财务状况(0~1分)

    有其(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投标报价10%的流动资金证明的得1分,否则得0分。

    (6)业绩(0~1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招标工程最高限价的70%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为准,下同)的,每一项(单个合同项目)得0.5分,最多得1分。

    ②近三年未承接过类似工程或承接的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低于本招标工程最高限价70%的得0分。

    (7)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承诺(0~1分)

    有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承诺,且有违约愿按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5倍及以上进行处罚的得1分,否则得0分。

    (8)不良行为处罚

    如果投标人因不良行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的处罚,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受到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或在其他建设领域受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处罚的,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两种情形累计扣分,不设上限。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认可后作为扣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