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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闽台产业新城项目投资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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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闽台产业新城项目投资商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8/25 9:39:54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华中闽台产业新城项目是武汉新港团风港口产业园首期开发项目,武汉新港团风港口产业园规划已经市政府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第5次常务会议批准通过,经团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设,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方,诚邀有意向及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000亩,其中工业用地配套的服务设施综合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产业新城内规划商服用地800亩(包括商业、金融、市场、商务、饮食、旅馆、娱乐及其他商居配套设施用地等。),项目总投资预计达100亿元(含基础设施);
2、招标范围:投资商(即中标人)负责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三个功能区建设及本项目招商引资和管理的独家代理;
3、项目内容:①负责垫资完成华中闽台产业新城内道路、供水、排水、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地下市政管网等铺设工作;②分别建设“以一类产业为主先进制造业园区”(主要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形成1-3个产业集群)、“国际物流园区”及“综合服务中心(包括商业、办公、公寓宿舍等综合配套服务中心)”等三个功能区,打造集制造、交易、物流、商居等产业配套完备的闽台产业新城 ③作为本项目的招商引资和管理的独家代理方,负责与本项目招商有关的项目策划、推广、对接、初步评审、谈判、签约、落实等招商引资执行及本项目区招商管理等具体工作;
4、项目地点:团风县城东港口产业园内(见港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5、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4年。首期供地1000亩,基础设施及功能区建设期限为15个月;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为当期项目供地后12个月内完成。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的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具有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保证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
3、具备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建设的专门管理人才及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5、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
6经查询,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证明、组织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出报名申请。
(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197055557。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 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华中闽台产业新城项目投资商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华中闽台产业新城项目投资商招标”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562563824704;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系电话:0713—6088218  (郭杭)
日    期: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