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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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河两岸污水管道改造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6/24 16:14:42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河两岸污水管道改造加固工程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河两岸,全长约11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浠水河两岸污水管道改造加固、管道疏浚、防渗漏处理等工程内容;计划投资约6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工期120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具有专业的管道闭水试验、防渗处理等技术人员。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市政公用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1.5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4年6月 25 日至2014年 6 月 30 日23:59时前均可报名。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30 日23:59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120000.00元),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6月 30日23:59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凡2014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
5.4.3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下午3时整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申请人必须按时参与投标,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
6.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送达,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人及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对所加固的管段及管网的畅通、防渗漏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6别提醒:投标人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中办理企业入库相关程序,入库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形成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招标项目中诚信综合评价的计分依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13-4103261                      电话:0713-42637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