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询价公告
浠水县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询价公告
浠水县民政局就其所需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浠水县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开展评估鉴定工作
二、项目编号 :MZCG20170623
三、采购内容、要求:第三方机构必须成立一个固定人员的工作专班,对全县16个乡(镇、处、区)1892名初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鉴定,出具《浠水县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鉴定证明》。鉴定依据为民政部制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鉴定证明表由医院负责印制,民政局负责提供1892人详细居住地址的花名册。
采购预算:人民币9.8万元。
四、鉴定时间:一个星期内完成,即2017年6月30日-7月7日。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精神疾病鉴定治疗资质;
3、供应商负责成立有相关鉴定医师资质的工作专班,上门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自行负责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对出具的评估鉴定结果负责,对鉴定过程中掌握的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 至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2楼。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严禁借他人资质投标,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负责实施该项目责任人,且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加盖社保局红章的社保证明一份,用以证明被委托人是投标单位人员作用。法定代表人投标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书1份。
(3)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七、询价评议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7年6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前带好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2楼现场报价(由采购单位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投标单位逾期概不受理)。
八、询价成交原则:
竞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民政局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67531 手机:13297597735
郭女士 联系电话:0713--4241897 手机:13986563867
采购监管单位: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4267165
浠水县民政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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