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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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3/27 15:56:04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发改投资[2013]273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内,计划投资约8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铺塑胶操场及其配套零星构筑物等,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入鄂备案证。
3.1.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3.1.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类或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造价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保险证明材料。
3.1.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7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申请人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23:59时前均可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23:59时。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23:59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4.4网上注册、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4.4.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4.4.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4.4.3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4.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4.4.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4.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4.4.7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4.4.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
5.3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系方式:董先生(13409848159)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