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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 (一标段)、(二标段)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6/4/29 9:07:12      点击:

浠水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604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关口镇凡冲村、学院村、策山村,洗马镇河东村、夏铺村、绿杨乡、李坳村;白莲镇樟树村、圆通庵村,散花镇郁港村等9个县精准扶贫村;总人口0.9万人,总耕地面积1.67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42万亩;计划投资约 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拟划分2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洗马镇河东村、夏铺村、绿杨乡、李坳村;白莲镇樟树村、圆通庵村,散花镇郁港村等6个村,计划投资约 800 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浠水县关口镇凡冲村、学院村、策山村等3个村,计划投资约 7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业绩。
3.1.5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1.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1.7 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1.8各投标人须就以上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投标单位两个标段同时报名,否则作废标处理。
3.1.9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水利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6年429日至2016年56日23:59时。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 元。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 电 汇 )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60000.00元(大写:拾陆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059206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40000.00元(大写:拾肆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 1814073138000059330 
截止时间为:2016 年523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0号),截止时间为 2016年52411:00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建设路123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13-4790999
电话:0713-424205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