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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2015年国省道路面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6/10 17:26:54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2015年国省道路面中修工程已由省交通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公路中修工程,全长14公里。分三段(淋山河至方高坪段长4公里,标云岗至上巴河4公里,标云岗至马曹庙6公里);预计投资约600万元。主要是在对原路面破损进行修补后,加铺沥青砼罩面。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境内。

4、开工日期:20157,工期为2个月。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鉴于本次工程为养护大中修工程,要求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及交通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公路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并签订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4、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2015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及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团风县招投标协会会员证原件等材料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5610日至201561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5616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800.00元,售后不退。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 2015年7月2上午9:00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2015年国省道路面中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72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72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2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2015年国省道路面中修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562563824704;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616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到团风县公路管理局指定专用账户。

4、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款支付为月支付计量款的8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90%,其余10%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完毕。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①鉴于本工程工期紧张,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需立即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需立即组织招标文件中强制要求的机械设备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进场动工建设。合同的签订必须由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的法人双方亲自签订,不允许委托他人。如中标单位因此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取消该企业在团风县备案资格、取消在团风投标资格两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②本项目由团风县交通运输局及团风县公路管理局共同监管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到场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对投标的人员进行变更。如施工单位人员发生大的变更,招标人将视同存在借资质的嫌疑,招标人将上报县交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质量监督站进行查处重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电 话:07136088218  (汪先生)

综合监管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话:0713-6088015

  期:2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