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标后监督检查 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浠水县招投标办 徐开胜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在我国实行近30年,全国各地基本上建立了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对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廉政建设等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但是,招投标市场上围标串标、假借资质投标以及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比较突出,越到基层越普遍,特别是在县一级,情况更甚。如何治理,浠水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的事实证明,加大标后监督检查力度对规范招投标市场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一、明确标后监督检查的必要性
首先要走出两个误区。一个误区是:招投标管理部门只负责招投标程序,标后不是我们的事,只负责场内,不管场外。另一个误区是:只要项目建设好,按时完成,不管哪个做都行。对于我们从事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来说,不走出这两个误区,不树立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的理念,招投标工作充其量来说,也只是轰轰烈烈走形式,达不到优选队伍、确定合理价格和源头治腐的目的,也是当前招投标市场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证明,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往往是不合格甚至豆腐渣工程。这些错误观念违反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当然,我们现在招投标和建筑市场现状的存在也有体制上的原因,即包工头制,包工头的信条就是"有钱不赚是个苕",还没有真正形成企业负责制,导致假借资质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普遍,正是由于存在这些不法行为,更凸显监督检查的必要性。要通过监督检查,规范招投标和建筑市场秩序。
第二,标后监督检查是招投标活动的延续。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只是招投标活动阶段性结束,招标文件是否得到实质性响应、中标人是否履行中标文件各项承诺或优惠条件、其他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陆续浮出水面,这些问题只有在标后监督管理中才能发现,才能得以查处。如果招投标综合监管只局限于标前备案和开评标现场监管,忽视标后管理,招投标市场秩序将无宁静之日,更加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招投标的诚实守信原则将面临更大的亵渎。
第三,标后监督检查是全面履行合同的需要。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份质优价廉的合同,根据合同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是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成立,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人是否全面履行,需要进行标后监督检查。
第四,标后监督检查是促进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的需要。合同全面履行的责任主体是项目法人,通过标后监督检查,可以督促项目法人除了履行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等责任外,还要加强对项目班子关键人员的考勤等,体现合同履行的全面性。
第五,标后监督检查是监管部门切实履责的需要。湖北省招投标综合体制改革中,各级政府已将标后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授予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如果不有效的开展这项工作,就是监管部门失职渎职。
二、全面开展标后监督检查
首先,要制订相应制度。制度是打基础、管长远的,依制度办事,事情才能办得好。浠水县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检查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稽查方案》、《县政府投资项目稽查结果运用办法》等文件,对标后监督检查涵盖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二、要建立联动机制。标后监督涵盖合同履行、质量管理、业主单位履责等,还有可能有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涉及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关系复杂,法律法规多,因此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动机制。浠水县成立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稽查领导小组,设立了稽查专班,抽调监察局、招投标办、住建、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由各部门单独执法优化为联合执法。
第三、要确定好立足点。监督检查的立足点应放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落实上。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建设管理"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之首,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过程全过程管理,负全责。离开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落实的监督检查是会落空的,会成为"躲猫猫"的。监督检查的作用一是为项目法人壮胆造势,为其履责提供政治舆论和政策支持。二是督促项目法人履行职责,查处不履责行为。
第三、要公开信息。公开工程建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是防霉防菌的有效手段。除了招投标信息全面公开外,浠水县还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制作工程公示牌,将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划项目建成效果图等及各参与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及其责任人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要运用检查结果。检查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检查结果的运用,浠水县按已制订的制度对检查结果进行运用落实:对业主单位履责不到位、监管不严的,由县监察局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进行问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不到岗的,追究其违约责任,按照合同和中标承诺进行扣款,并下发扣款通知书,扣款不到位的,不得支付工程款;对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将其失信行为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禁止其1-3年在浠水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五、要查办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以儆效尤。专班在对一项目检查时发现中标项目班子屡次不在岗,经调查发现是一起假借资质投标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立案,对中标人和实际施工人进行了处罚。在对一政府投资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方使用不合格材料,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居然都没发现,专班责成住建、工商立案,对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进行了处罚。
三、标后监督检查取得的效果
浠水县经过近两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效果是明显的。
第一、招投标市场明显规范。围标串标、假借资质投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明显减少。以前浠水县千万元的工程投标人近30多家,许多人借资质报名,报名后卖标提根儿,中标后转包工程,由于招标环节与施工环节脱节,这些行为往往得不到惩处,通过标后监督检查,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定会浮出水面,因而促进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现在四五千万元的工程也只有五六家有实力的企业投标。
第二、业主履职责任明显加强。业主都设立了项目部,组成专班,常驻工地,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了监督。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和建设关键点的控制等方面非常熟悉,不存在过去那种"一问三不知"或"我不清楚,设计监理人员搞的"。
第三、合同履行更加全面。通过一段时间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大提高,除质量、工期、安全等常规合同条款外,施工(监理)项目班子人员管理、施工机械的到位、工程变更的审批、施工(监理)资料等都得到了有效履行。
第四、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县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明显提高,质量监督部门对此有深切感受。人民医院外科楼工程喜获"楚天杯",体育馆工程获得"市优质工程",翟港路扩建、红烛路新建、兰溪陶瓷工业园入园路新建等工程均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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