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保洁服务询价公告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保洁服务询价公告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就其所需的保洁服务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保洁服务工程
二、项目编号:HBZD[2017]XJ0420
三、采购内容:从江北三分场交界处→两百亩湖边→牛叉当→罗湖堤→场区→广播站→垃圾场→转→老港堤(包括至观鸟塔游步道、观鸟塔卫生)→新桥处→三壕任塆止沿湖路面外延10米范围内的动物尸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零散竹竿清理、保洁、办公区内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垃圾运至就近中转站的保洁服务等。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约 1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8个月
六、服务地点: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方向供应商按月支付,拨付时间为每月的10日前,具体以服务合同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机械设备和人员等;
4、承包商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保洁服务或养护服务内容等。
6、在“信用中国”官网等网站无不良或失信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质量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人行道、路面、边沟、收水井、树穴等整洁,绿化带和路两边可见白色垃圾清扫干净,路面实行定时保洁,做到无沙土、灰尘,垃圾日产日清。
2、绿化带、隔离栏等附属设施保洁应做到清洁,人行道路、树穴内无积存垃圾、沙土、杂草、人畜粪便、污水。
3、环卫设施及时养护:垃圾箱每周清洗箱体;果皮箱要求保持外表清洁无污渍,每天清空一次;垃圾不得超过箱(池)箱体四分之三高度,保持垃圾箱(池)内及周围5平方范围内无垃圾、沙土、砖土及杂物。
4、道路保洁时间:4:00-20:00
5、符合《湖北省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保洁及垃圾清扫清运考核办法》中相关要求。
十一、供应商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1、报名申请: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的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止(星期天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
3、报名地点: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十二、保证金:报名时现场交纳人民币 1000元整投标保证金,询价评议后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十三、询价评议时间:供应商的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应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前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现场报价(不做标书,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逾期概不受理。
十四、询价成交原则: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名及以上合格的供应商,取报价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低(低于成本价除外)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五: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本项目成交金额即为合同价款,包含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所有保洁工具、车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人员工资、税费等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采购单位: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17771308396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0713-4790999
综合监管部门: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4267165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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