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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长河西岸土地开发融资权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5/6 16:04:33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长河西岸土地开发融资权项目配套工程已由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预计投资约9576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境内;
4、开工日期:工期为27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
4、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资格预审会议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
7、投标企业2014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参与将不予受理。
(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
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12日下午4:30时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200元,电子版图纸(光盘)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每张20元押金收取。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 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长河西岸土地开发融资权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 29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长河西岸土地开发融资权项目配套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工程完工审计验收合格之后退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授权,团风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汉海拍卖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对团风县长河西岸片区244.2亩国有土地融资权进行拍卖,湖北森泰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该地块的融资权。
5、本项目无预付款、无进度款。工程款由湖北森泰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森泰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36069222    王修文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系方式:0713—6088218(何珊)    
日    期:二○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