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陶瓷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浠水县兰溪镇陶瓷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SJY20170417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陶瓷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兰溪镇,计划投资约人民币159万元。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且注册地在浠水的企业或法人是浠水籍的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类项目经理或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2.7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7年4月18 日至2017年4月24日23:59时(工作时间)。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免费领取。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15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30638 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全流程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法人委托书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4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8.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兰溪镇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97145844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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