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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二水厂扩建一万吨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6/9 10:43:09      点击:

 1、团风县二水厂扩建一万吨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该工程预计投资约88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本工程施工地点:团风县二水厂院内。
(4)开工日期:2013年7月下旬,工期为21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
投标申请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二水厂扩建一万吨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鄂建[2008]8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市政类叁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4、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6、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4:30止。
 7、报名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8、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9、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为500.00元,售后不退。
10、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二水厂扩建一万吨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11、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12、招标人将于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时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13、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定为七家之内(含七家),如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时,根据招标人的申请,经县政府领导同意,依据黄冈市资格预审办法,进行招标。由招标人择优选取三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剩余四家在其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产生。
14、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按照正式投标人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5、相关说明: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二水厂扩建一万吨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10012943244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团风县普济路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16、固定网员资格审查的相关说明
一、对于团风县境内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如果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已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2013年度招标采购网固定网员的投标企业,可不再编制资格预查申请文件,但需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二、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包括:
1、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记载表。(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
4、固定格式投标承诺书
5、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团风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与要求一致)
6、拟派项目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造价师(含预算员、造价员)证原件。(注:必须是已登记年度备案的建造师及造价师名单之中的人员)。
7、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近三年的业绩证明及登记表。
8、以上1-6项原件为资格审查时的必要合格条件,若违反了必要合格条件之一,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黄冈大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方 式:0713—6088218
联 系   人:喻金                    
日       期: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