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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交易 润泽民生--我市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成效明显

来源: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10/31 9:09:46      点击:

     2013年10月28日,全省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推广现场会在罗田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学习罗田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省纪委执法室主任沈东升,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丁贵桥、副局长赵康林、乐绍山,黄冈市政府副市长杜耘等领导同志,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及下辖两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罗田县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匡河镇、骆驼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摩了项目交易现场。

     2012年5月,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确定我市罗田县为全省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县。旨在通过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将农村“三资”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源头治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年多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罗田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了“六统一六规范”管理模式。一是统一模式,规范组织机构。全县12个乡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长任主任,财政所内部选派1-2工作人员专管。二是统一平台,规范平台建设。按照有办公场地、有交易场地、有公告栏、有规章制度、有电子平台的“五有”标准,投资200万元对交易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三是统一制度,规范交易程序。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24项规章制度,对交易对象、交易程序、投诉处理、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四是统一项目,规范交易标准。出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山、林、水、田、路的租赁、发包、处置,以及物质采购等交易项目进行界定。凡是村级的3000元-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1000元-30万元的资产出让项目、3000元-30万元资产承租或资源处置项目、1万元-30万元的工程项目、5000元-30万的资产资源参股交易项目,均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是统一流程,规范交易运作。村级项目在交易前,由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项目,村民大会通过,严格实行"五议五公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运作。对5万元以下的技术含量较低村级集体项目,坚持便民原则,推行简易程序,创建了公共资源交易“流动平台”,深入村组垸落、田间地头当场“拍板”、及时成交,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六是统一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接受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一进行指导和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交易中的违规问题。去年至今年9月,罗田县共完成村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732个1.2亿元,为村级集体增收节支1924.5万元。农村涉财争议和上访逐渐减少,信访件下降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