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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10/17 16:37:53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投资【2013】7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涉及宝塔村、翟铺村、学庵村、胡衖村、城南企业等5个行政村,建设高稳良田1.0万亩,计划投资约4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2014年10月 17日至 2014年10月22日 23时59分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00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23:59 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柒 万元(人民币70000.00元),从网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23:59时。
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凡2014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
5.4.3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委托书原件(不须密封,持证递交)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2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35936703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0713-4267871    
传真: 0713—4267931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