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浠发改农经[2017]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境内;
2.2工程概况: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56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2.3本项目拟划分为6个标段:
第一标段:先锋标段,计划投资约8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二标段:天然寺标段,计划投资约8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三标段:马垅标段,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四标段:胡祠标段,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五标段:董河、石桥标段,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六标段:郁港、胡桥标段,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6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该项目评标时,从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依次进行,且每一标段的有效投标人必须满足三家方可进行评标,否则该标段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进行重新招标。
3.7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8.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8.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8.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8.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8.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8.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记录或失信记录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 年1月12日至 2017 年1月18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付款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 元。(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 电 汇 )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7938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8290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8166
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7814
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7787
第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814073138000118042
截止时间为:2017 年2月6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7年2月7日上午9:00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及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本项目涉及绿化树苗、PE管材和泵站、闸门等金属类设备要严格按设计质量要求进行采购和安装,中标人须接受业主单位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管。
7.6付款方式: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65%,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付到审计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二年)满后无息退还。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日 期: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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