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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1/6/15 10:17:22      点击:

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鄂路计[201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省交通厅补助加地方政府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9公里的路基路面工程,预计投资约1500万元,拟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K6+500~K11+000)长4.5公里;二标段(K11+000~K15+500)长4.5公里;

2.2建设地点:杜皮乡政府门口至横河水库;

2.2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全长9公里的路基路面工程;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以投标工期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类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同时,具有“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

投标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凡在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3.4本次投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

5.2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非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前来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和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 时,下午14:30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4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20日下午4:00止

5.5报名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一楼

5.6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均为2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6.1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1年6月22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或二标段)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2招标人将于2011年6月22日上午9:00时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11年6月22日下午4: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6.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一定是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采取抽签摇号方式产生。

6.4本工程每标段正式投标人定为七家之内(含七家)。如若各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时,则按标段随机抽签各产生七家作为正式投标人。若各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七家时,则直接入围为正式投标人。

6.5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的,请按照正式投标人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其它事项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漆宋线杜皮至滚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下午4: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前转作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单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4本项目的场租费和公证费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依据相关收费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团风招标采购网、湖北正德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得胜大道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科技大厦院内

邮  编:438000                    邮    编:438000

联系人:凡女士                    联系人:喻金

电  话:13597591153               电    话:0713-608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