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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漆宋线魏家冲至磙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5/31 10:32:00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漆宋线魏家冲至磙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鄂发改[2012]4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预计投资约2800万元,拟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K16+760-K21+100),二标段(K21+100-K25+400),三标段(K25+400-K29+700);
2.2建设地点:团风县境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范围;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中旬,工期为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
投标申请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漆宋线魏家冲至磙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原件)。
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人员)资格。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投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重复报名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人员),包括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执业人员)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5.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5日下午4:30止。
5.4报名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5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a、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b、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
c、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5.6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为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6.1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漆宋线魏家冲至磙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XX标段)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2招标人将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时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13年6月13日下午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6.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一定是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采取抽签摇号方式产生。
6.4本工程每标段正式投标人定为九家之内(含九家)。如若各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九家时,则按标段随机抽签各产生九家作为正式投标人。若各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九家时,则直接入围为正式投标人。
6.5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的,请按照正式投标人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其它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漆宋线魏家冲至磙子河段公路改建工程(XX)标段”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5日下午4:3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2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7.3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4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依据相关收费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得胜大道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系人:漆先生                    联 系 人:喻女士
    电 话:13907257860               电    话:0713-608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