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至方高坪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9/3 9:33:02 点击:
一、招标条件
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至方高坪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鄂发改[2013]871号文批准立项,并同省道241团风白鹤林至方家墩段改建项目(绕城公路)工程于2013年11月26日由团风县人民政府与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并签订了《投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至方高坪段改扩建工程(K6+000-K14+692)路基、路面施工,起于团风县沙河图,止于团风县方高坪,全长约8.692公里,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8000万元,其中约5000万元工程款招标人将以长河以东部分国有土地抵付;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范围;
3、建设地点:团风县境内;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总工期为24个月。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公路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总工需具备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
4、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及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一)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197055557。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三)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200元,电子版图纸(光盘)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每张20元押金收取。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 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至方高坪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60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至方高坪段改扩建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①中标人中标后应迅速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动工建设,如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取消该企业在团风县备案资格、取消在团风投标资格两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②本项目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团风县公路管理局共同监管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到场情况,并对相关违法的情形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方 式:0713—6088218 (郭杭)
日 期: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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