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uxSearch
浠水县翟港还建小区电梯设备(安装)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你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招标公告

浠水县翟港还建小区电梯设备(安装)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3/4 17:16:49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翟港还建小区电梯设备(安装)采购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
局文件浠发改投资【2013】17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泽润投资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项
目流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翟港村,计划投资约 850 万元
(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电梯数量 22 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 A 级资质(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的供应商)且有
乘客电梯制造许可 A 级资质(或其授权的代理供应商)的安装维修企业; 
3.1.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近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电梯数量在 30 台以上的经营业绩,能提供良好的售后
维保服务。 
3.1.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 授权的代理供应商须具备电梯制造企业唯一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
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
在限制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
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3月1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节假日休息)。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时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①授权的代理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电梯安装维修企业和电梯制
造企业)、资质证书(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和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电梯
安装维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安装维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电梯安装维
修企业)、被委托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电梯制造企业唯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印章)。②电梯制造企业报名
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被委托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
印章)。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共400元,在报名时缴纳,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在 2015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6:30 分前一次性
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81407312920008634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
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
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
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00 时整。逾期
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及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
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项目由电梯制造企业直
接参与投标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次招标的电梯设备应相当于:上海三菱;东芝;日立电梯;奥的斯(中奥集
团);三洋电梯;爱默生;美奥;克莱斯等名牌产品;(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授权供应商,
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若某品牌制造企业参与投标,以该品牌制造企业优先。) 
7.2 当电梯设备全部进场时必须由招标人组织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出具与投
标时设备及配件一致报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当电梯设备验收时与投标时品
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 甲方支付合同款的时候,乙方必须出具浠水县当地税务发票,否则不予付款。  
7.4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7.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2003】857 号文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6 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7.7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泽润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128 号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713-4289289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