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体育馆西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5/6 17:18:15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体育馆西侧绿化工程已由黄冈市四运会浠水县组委会办公室(【2015】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浠水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景观绿化及场地硬化铺装,计划投资约 198 万元;
2.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注册地在浠水县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5 年 4 月 4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 4 月 8日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
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网上注册、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理指南。
5.4.8 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9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上午9 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成交通知书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 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固定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 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实行 5000.00 元/人次扣款。
7.6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7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
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 50 号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128 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477698000 电 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
201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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