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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17/7/10 9:36:00      点击:

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

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浠水县教育局就其所需的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平板式集热器、电辅热太阳能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D[2017]XJ0710

三、采购内容:平板式集热器、储热水箱、控制柜、集热循环泵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15日历天

六、服务地点: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内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承包商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6、供应商应是合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供应商应提供本采购项目所有产品、备品、备件的质检报告;

8、在“信用中国”官网无不良或失信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710日起至2017712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

2、报名地点: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销售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

4)本采购项目所有产品、备品、备件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及报价时的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十一、保证金:报名时现场交纳人民币1000元投标保证金,询价评议后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十二、询价评议时间:供应商的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应于2017713

日上午9 (北京时间)前带好身份证原件及采购项目的预算书(加盖公章)到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现场报价(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询价成交原则: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名及以上合格的供应商,取报价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杨颜 

联系电话:  13409959334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13-4790999

综合监管部门: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426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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